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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东胜区就业局 来源:东胜区就业局 发布时间:2018-03-19 09:55
  为进一步提升劳动力就业技能水平,更加有效的促进城乡劳动力稳定就业,落实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东胜区就业服务局将于3月开始举办各类就业技能培训班并对培训合格者给予职业技能培训及技能鉴定补贴。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1、培训对象: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等五类人员。 

  2、培训课时及补贴标准:培训专业分5个类别, A类职业(如中式烹调师、电焊工、汽车修理工等)培训课时不低于40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2500元;B类职业(如手工木工、电子商务师等)培训课时不低于30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1600元;C类职业(如保安员、安检员等)培训课时不低于24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1000元;D、E类职业(不要求实操课程)培训课时不低于12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800元。 

  3、报名方式:有培训愿望和就业要求的劳动者可通过居住地社区或直接到东胜区就业局培训办申请各专业的职业培训,由东胜区就业局分专业安排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也可直接到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加。 

  联系电话:0477-5125913 

  地 址:联邦大厦A座西附楼三楼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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