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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鄂尔多斯市葵花助学行动的通知

作者:东胜区就业局 来源:东胜区就业局 发布时间:2018-07-04 10:16

  为全面服务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和青少年成长发展,帮助家庭贫困大学新生顺利跨入大学校门,团市委决定联合鄂尔多斯顺宝行开展2018年鄂尔多斯市“葵花助学”行动。 

  有关申报事项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名额 

  参加我市2018年度应届高考,被国家全日制一类本科院校录取的10名鄂尔多斯籍学生。 

  1.同等条件下,以下学生优先考虑: 

  (1)孤儿; 

  (2)直系亲属一方是残疾人; 

  (3)城市低保户子女; 

  (4)城市下岗职工子女; 

  (5)单亲子女; 

  (6)学生曾有突出贡献,或得到过市级以上奖励; 

  (7)曾积极参加公益慈善活动。 

  2.不在资助范围内的学生: 

  军校生、国防生、艺考生、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的师范类学生。 

  以上院校将会免除录取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助,因此不在奖学金资助范围内。 

  二、资助标准 

  20000元/人,分4年进行资助 

  三、申请条件 

  家境贫困,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成绩优秀,自信开朗且没有获得其它校外奖学金、助学金资助的学生。 

  申请资助的程序 

  1.初审:由家庭所在地旗区团委、学校根据资助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经考察属实签署意见,将确定的资助名单上报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2.复核:由鄂尔多斯顺宝行宝马4S店葵花助学家访小组对各旗区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及学习情况进行实地复核。 

  3.确认:复核结束后,按照各申请人实际情况综合比对,由鄂尔多斯顺宝行宝马4S店确定最终资助对象,并通知各旗区团委和受助学生。 

  四、需提供的材料 

  1.奖学金计划申请表; 

  2.高中毕业证; 

  3.本年度高考成绩截屏及院校录取截屏; 

  4.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5.高校录取通知书(已被录取但还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申请者,可先提交其他资料); 

  6.家庭情况说明(低保证明、残疾证、大病证明、住院证明等)。 

  详情请咨询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电话:0477-858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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