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和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一)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社会人员均可参加相应职业(工种)考评。
(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职业(工种)参照《2018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统一考评职业目录》(详见附件一内人社办发〔2018〕117号文件)和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初、中、高级考评职业(工种)参照附件二。如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将另行发文对初、中、高级考评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三《关于印发<职业资格鉴定项目申报条件>的通知》(内职鉴字〔2016〕2号)。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申报职业资格考评的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考评资料卡一份,有关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并装订成资料册,资料册按资料册封皮、资料目录、工作简历(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总结、专业技术论文的顺序装订,考评资料卡不要装订到资料册中(提供上述材料完整的电子档案)。报名时需带各类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
(二)申报技师考评的人员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本(word)不少于1000字的专业技术总结,并用A4纸打印三份,其中一份装订到资料册里,另两份随申报表上报。
(三)申报高级技师考评的人员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本(word)不少于1000字的专业技术总结三份(其中一份装订到资料册里,另两份随申报表上报)和不少于3000字的本专业技术论文一份,用A4纸打印装订到资料册里。
(四)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人员在写专业技术总结和专业论文时不得互相抄袭,不可从网上下载,内容要符合所申报的职业工种。
(五)符合申报初、中、高级工职业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附件4),申报初、中、高级职业资格的不需要提交总结和论文;符合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上述申报表由人社部门统一印制,不得复印,一式两份,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市直部门(企业)的申报工作,由主管部门将本单位(系统)申报材料报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材料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进行审核,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七)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考评工种参照自治区文件所列工种明细和有关要求执行。
四、申报时间
技师、高级技师及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考评的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至6月25日。
2018年8月4日上午;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7-8380805。
联系地址:东胜区党政大楼129室。
联 系 人:王瑞珑、郭志强。
六、收费与证书核发
报名、培训、鉴定、评审的收费严格按《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初、中、高级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经自治区综合评审通过的技师、高级技师人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书。
附件:
1.《关于开展2018年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8〕117号)
2.2018年自治区通用工种鉴定目录(5—3级)
3.《关于印发<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通知》(内职鉴字[2016]2号)
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5.《申报职业资格考评资料卡》
6.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材料
封皮
7.申报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考评申报材料封皮
8.专业技术总结封皮
9.论文封皮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3日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