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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作者:东胜区财政局 来源:东胜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2-08 17:07

  ——2018122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全区各方的大力支持下,以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八届二次全会及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践行新发展理念,做实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债务风险,推进财政管理改革,财政工作稳中有进,预算执行平稳向好,较好的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目标。 

  (一)贯彻落实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情况 

  1.加强收入征管,提升收支质量 

  收入方面,在新常态发展理念下,财政收入从速度增长转为结构优化,我们积极面对,准确研判,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过渡。一是严格财经纪律,实事求是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按照市级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全面做实财政收入。二是在征管过程中抓好以大税源行业、大项目、大企业、大税种为核心的重点税源精细化管理,确保重点税源足额入库,有效杜绝“跑冒滴漏”。三是继续加大非税征缴力度,完善非税收入票证电子化监督措施,建立非税收入收缴监督管理机制,健全非税收入预算执行跟踪分析及激励奖励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支出方面,继续践行“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在保证最基本运转的前提下,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下降22.6%;定期按规盘活存量资金,当年收回0.86亿元,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为经济社会事业平稳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2.增强发展理念,强化财源建设 

  充分发挥政策和资金作用,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一是大力支持现代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具有地方特色的非资源型产业发展,以奇瑞汽车、京东方等龙头产业为带动,推动中小企业快速落地发展,通过兑付专项、兑现政策、优化服务等多种措施,扶持企业降本增利,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条,全年拨付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1443万元。二是支持传统支柱产业健康发展。持续推进绒纺产业振兴计划,以鄂绒集团为龙头带动,实施品牌集成战略,常态化的举办鄂尔多斯国际羊绒博览会,以会促商、以会招商、以商兴园;成功举办全国煤炭交易会,煤炭实现量价齐升,全年拨付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833万元。三是全力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引进落地亿融动批商贸城、大润发商业综合体等一批商贸标杆项目,万家惠欢乐世界二期、海洋馆项目加快推进,休闲旅游、商贸物流、健康养生等产业呈现新业态、深融合发展态势,充分激发社会资本的投资积极性,全年拨付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3109万元。 

  3.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民生事业 

  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集中财力优先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0%一是继续打造教育品牌,投入资金8.75亿元。大力支持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8所,夯实教育基础设施;加大优秀教师招聘力度,公开选聘和引进优秀教师464;引进知名教育品牌衡水中学来我区开展办学,实现学校均衡优质发展,教育品牌战略初显效应。二是全力保障基本民生,投入资金7.02亿元。推进精准救助,支持开展“救急难”工作,投入资金5834万元,保障城乡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加强特困人员、孤残人员救助工作,累计救助贫困家庭293户,基本实现法定人员保障全覆盖;通过“一卡通”发放扶贫、各类补贴资金5510万元,惠及58125人次;完善社会保障,投入资金1.1亿元,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企业离退休人员工资的足额发放;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和保障范围,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投入资金5197万元;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投入资金2382万元,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带动就业5000余人。三是加速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进程,投入资金3.03亿元。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分级医疗体系,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医疗服务;全力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区、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推行医养结合,鼓励社会办医,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和提高医疗水平。四是推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投入资金0.68亿元。继续支持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成功承办鄂尔多斯国际文化创意大会,持续举办全民阅读活动,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4.统筹调度资金,保障重点项目 

  积极支持城市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宜居环境,全力推动品质东胜建设。一是集中抓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城市棚户区改造进展顺利,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房地产“去库存”效果明显,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全年累计投入资金7.03亿元。二是集中抓好城市人居环境塑造,借助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召开的契机,坚持“以会促建”,充分展示我区舒展大气、品味厚重、开放包容的城市形象,全年累计投入资金3亿元。三是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和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对89个老旧小区和27功能配套不完善新建小区进行了集中整治,新建13条市政道路;市民中心、智慧城市统筹联动指挥中心投入运行,打造优质服务环境,全年累计投入资金4151万元。四是促进文旅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启动实施万家惠欢乐世界二期、海洋馆等一批旅游项目,精心培育文化创意产业,全面提升城市宜居宜业水平,促进品质东胜建设,全年累计投入资金4308万元。 

  5.积极化解债务,有效防范风险 

  2017年,我区政府性债务到期偿付压力巨大,财政运行困难归并政府债务风险。面临双重压力,我们不等不靠、多措并举,竭尽所能筹措资金,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底线,保证了社会稳定。一是继续做好存量债务债券置换工作,2017年我区共争取下达政府性债券置换资金55.12亿元,其中公开发行25亿元,定向置换30.12亿元。2017年我区共置换债券资金38.81亿元,其中:置换工程欠款2.15亿元、置换金融机构贷款本金36.65亿元,其余债券资金在2018年初置换完毕。二是将置换债券与资产处置、房地产“去库存”、化解多角债务及防范金融企业风险结合起来,在缓解偿债压力的同时,统筹联动实现化债乘数效应。三是成立东胜区政府债务化解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2015年以来的新增债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承诺担保行为进行了全面整改;对全区涉债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为化解债务奠定基础;实行债务风险预警月报制度,确保风险防控底线不动摇。四是通过债务重组、转贷、展期等多种方式实现政府债务降息延期,降低金融风险。五是按照上级统一布署制定了2017-2021年五年化债规划,结合资产处置、审计审减、债务剥离等有效手段,在今后四年实现债务规模的有效缩减,债务风险的有效把控。 

  6.深化财政改革,建设阳光财政 

  一是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性和严肃性。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选择部分文化旅游扶持项目,作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尝试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三是严格落实预算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全面公开,确保公开的完整性、真实性,除涉密单位外实现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常态化。四是继续加大对大额资金的适时跟踪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内部全职梳理与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审批、拨付和使用流程,有效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五是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推行专户财政代管,将全区各部门专户内的闲置资金纳入财政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六是继续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二)“四本”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65亿元,剔除清欠和组织因素,同比增加9.27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97亿元,下降42.4%,下降原因主要是压实财政收入,支出同步下降。 

  1)收入方面 

  税收收入完成34.58亿元,下降29.6%,其中: 

  增值税完成13.15亿元,增长78.9%,主要是“营改增”政策及2017年煤炭价格较往年大幅回升的影响。 

  营业税完成0.04亿元,下降98.5%,主要是“营改增”政策实施影响。 

  企业所得税完成2.03亿元,增长122.5%,主要是煤炭价格回升,带动企业利润大幅增加。 

  个人所得税完成1.73亿元,增长24.1% 

  资源税完成1.56亿元,增长153.7%。主要是2017年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及煤炭价格回升,相应税收增加。 

  耕地占用税完成1.56亿元,下降91%,主要是因为清理园区及政府公益性项目耕地占用税较上年减少。 

  城市建设维护税完成4.62亿元,增长36.7%,属于附税,受主体税种影响。 

  车船税和牌照税完成1.19亿元,增长2.3%,主要是汽车保有量增加。 

  房产税完成2.44亿元,下降3.2%;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2亿元,下降29.7%;契税完成1.69亿元,下降51%;土地增值税完成0.95亿元,下降58.3%;印花税完成1.42亿元,增长34.9%;主要是因上年处置、收购国有资产所产生的税收基数较大。 

  非税收入完成7.07亿元,下降79.3%,其中主要有:专项收入完成3.34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2.35亿元,罚没收入完成0.67亿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0.71亿元。 

  2)支出方面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97亿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亿元,增长13.9%,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及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 

  教育支出8.75亿元,增长2%,增长主要原因是加大教育经费及教学设施投入力度。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亿元,下降4.4%,下降主要原因是部分社保缴费补贴由于人数无法确定,当年暂未兑付。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3亿元,下降11.9%,下降主要原因是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上级补助部分由上级财政部门列支,不计本级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2.05亿元,下降25.8%;公共安全支出2.79亿元,下降15.1%;文化体育传媒支出0.68亿元,下降6.1%,下降主要原因是压实收入,支出财力空间未实现,按照轻重缓急调减部分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0.38亿元,下降15.1%,下降主要原因是政策性科研补贴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1.9亿元,下降54.4%,下降主要原因是兑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0.6亿元,下降55.9%,下降主要原因是2016年集中兑付上级各类环保专项资金及暨有居住供热计量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基数较高。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81亿元,下降87.4%,下降主要原因是2016年清欠税收、非税支出基数较大。 

  交通运输支出0.5亿元,下降32.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36亿元,下降81.8%,下降主要原因是2016年清欠税收、非税支出较大。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专项债券付息、发行费用支出11.94亿元。 

  金融监管等其他支出0.9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1.98亿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3亿元),同比增加1.28亿元,增长182.8%。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完成2.58亿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6亿元),同比增加1.64亿元,增长174.5%,增长主要原因是土地市场较上年回暖,收入增加支出同步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截止2017年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形成实际收益,相应没有发生收支。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4.77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0.11亿元,利息收入0.61亿元,各级财政补贴收入3.95亿元,转移收入990万元。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8.05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9亿元,转移支出0.1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18万元。各项社会保险本年收支结余6.7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2.74亿元。 

  以上数据均来源于财政201712月份的月报数,正式决算数经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依照相关规定向人大常委会再做具体报告。 

  各位代表,2017年在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回落、收支平衡难度很大的情况下,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较好的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目标。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过程中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源建设乏力,税源结构单一,收入增长的压力依然很大;财政支出日益刚性化,财政收支矛盾将会愈加突出,预算平衡难度不断加大;政府债务超过合理水平,风险防控和化解任务十分艰巨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正确认识,认真分析和研究,通过支持转型发展,做大做实财政收入总量;通过加强预算管控,保证财政平稳运行;通过积极创新多方筹措,防范化解政府债务等多种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本着“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厉行节约、保障重点,深化改革、科学规范,强化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合理编制执行好今年的预算。2018年全区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级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区委八届六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全面管控财政金融风险,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现就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安排情况做具体汇报。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8年根据财税部门测算分析及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参照全市财政收入增长比例,建议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各项收入安排43亿元,同比增加1.35亿元,增长3%左右。 

  按现行体制测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预计7.98亿元,申请市级财力救助8.3亿元,安排稳定调节基金0.3亿元,减预计上解支出10.73亿元,实现可用财力约48.85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8年根据收入及可用财力情况,建议安排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7亿元。安排明细具体如下: 

  工资支出安排24.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0.7%,主要包括: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17.98亿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4.05亿元,其他人员工资及补助1.03亿元,政策性增资及调资支出1.69亿元。 

  公用经费支出安排9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9%,主要包括:办公费4773万元,交通费304万元,取暖费4174万元。 

  部门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安排18.9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8.8%,主要包括:社保卫生部门专项2.58亿元,教育文化部门专项1.43亿元(其中教育费附加1.1亿元),行政政法部门专项1.37亿元,工业交通部门专项1343万元,农林水部门专项4527万元,经建部门专项2613万元,城市运行维护费2.71亿元,2018年债券利息及其他还本付息支出10亿元。 

  重点项目支出安排2.5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2%,主要包括:偿债准备金(含美丽乡村后期治理)1亿元、政府购买服务专项7500万元、税务部门征收经费及代征代扣手续费2000万元、存量资金及上解资金支出2000万元、非税收入激励奖励及列收列支经费1000万元、城市精细化治理500万元、预算周转经费600万元(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信访储备金300万元、购置费300万元、前期规划设计费30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810万元。 

  总预备费安排5000万元,根据财政预算支出的1%安排。 

  乡镇及园区支出安排1.1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0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69亿元。2018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安排3.69亿元(其中债券还本付息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纳入编制范围的区直国有企业2018年预计税后净利润的10%测算,预计区直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300万元。建议2018年安排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4.06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2.02亿元(企业养老保险5.63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6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93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29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108万元,工伤保险金2003万元,失业保险金2694万元,生育保险金1787万元),利息收入2168万元,各级财政补贴收入1.74亿元,转移收入763万元; 

  2018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7.87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58亿元(企业养老保险1.61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19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金2.05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81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03亿元,工伤保险金2151万元,失业保险金828万元,生育保险金1648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740万元,丧葬抚恤支出451万元,转移支出124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8万元,医疗补助金支出163万元,工伤预防费用支出8万元,其他费用支出21万元。 

  各项社会保险全年预计收支结余6.19亿元,预计年末滚存结余50.33亿元。 

  三、同心协力,奋发进取,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工作目标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财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一)更加注重培植财源,不断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一是针对财政运行困难的实际,更加注重研究政策,信息沟通对接,动员全体力量,勤走动、多汇报,真正把上级扶持政策转化为对我区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力争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再有新突破,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及时拨付重点项目前期费、招商引资经费,紧紧围绕城区融合、园区聚集、矿区升级等方面谋划论证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三是认真落实“营改增”“费改税”等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为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四是着力支持传统产业提档升级,重点推动煤炭、绒纺、“鄂尔多斯酒业”等传统产业全面振兴;全面扶持奇瑞、京东方、新兴重工等新型产业发展壮大,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条。五是通过支持全域旅游战略、提升商业层次规模,促使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推进经济转型发展。 

  (二)更加注重收支管理,确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 

  一是密切跟踪收入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应对。二是坚持依法治税,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三是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财税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化综合治税”的良性工作格局,杜绝税收“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四是依法组织收入,开展煤炭等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全面做实财政收入。五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基础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充分运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提高非税收入收缴效率。六是做好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完善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对涉债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底,采取拍卖、招投标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实现国有资产变价收入。七是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资本使用效益,逐步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三)加注重民生福祉,着力改善社会民生事业 

  一是全力保障人员工资、基本运转支出的落实到位,保证地区平稳运行。二是始终坚持民生优先,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支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实好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保、新农合等各项民生政策,加快民生资金拨付;继续加大扶贫资金的拨付力度,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巩固和深化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打造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促进多渠道、多层次、宽领域就业。三是优先支持科教文卫等领域加快发展。推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投入机制,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继续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医疗卫生领域改革,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不断优化健康服务,普及健康生活。四是保证重点支出需求。集中更多的财力保障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城市精细化治理、道路和管网建设、园林园艺等群众谈论最多、关注最广泛的惠民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更加注重债务管控,积极稳妥防范债务风险 

  一是根据《东胜区清理化解政府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及均衡化债原则,每年春节前继续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根据各部门债务余额、债务规模,按一定比例均衡化债。各涉债部门要公开化债方案,确保每位债权人的知情权,均衡、公开、公正的化解债务。二是继续做好存量债务债券置换工作,今年将继续争取政府置换债券资金,统筹化解工程类债务,切实降低债务风险。三是根据东胜区人民政府印发的《东胜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我区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主动防范风险。四是积极发挥东胜区政府债务化解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职能,积极稳妥化解存量政府债务,确保完成2018年政府债务化解130亿元目标和任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五)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努力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一是预算管理改革方面,要建立编制科学、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绩效考评各环节有机衔接的绩效预算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预算,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并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以规范编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为核心,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稳步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使各预算单位合理、节约、高效的管理使用好财政资金。四是进一步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利用PPP模式,特别是存量项目PPP,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既解决项目建设资金投入问题,也可缓解财政运行压力。五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将财政监督覆盖到所有政府性资金运行和财政职能涉及的所有领域,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形成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跟踪问效的监督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高效性。继续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全领域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等。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站在新的起点,踏上新的征程,我们将继续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为保障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各位代表: 

  为便于您更精准审议好《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就报告中的财政等相关专业名词解释如下,供您参考。 

  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是政府行政经费的组成部分。 

  2.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预算体系: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构成,简称“四本预算”。《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支出、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7.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为PPP模式):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推广运用这种模式,有利于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盘活社会存量资金,激活民间投资活力。 

  8.财政存量资金:主要包括一些没有按照预算进度执行、依然“趴在账上”的“沉淀结余资金”。主要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是指在银行存放的货币资金。广义是除包含沉淀的货币资金外,还包含部门预算指标安排后,不能按计划进行或没有被执行完毕而占用财政资金计划形成的结余指标。区本级财政存量资金主要是指区直部门历年形成的结余指标。 

  9.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务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其主要方式是“市场运作、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主要涵盖大多数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养老、教育、公共卫生、文化、社会服务等。它是我国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10.政府置换债券: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等行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行的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发行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其中:一般债券是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债券资金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债券资金收支列入政府性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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